1.1. 平台建设背景
为响应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及《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广东省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建筑垃圾治理政策部署,珠海市聚焦建筑垃圾全生命周期监管,以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为技术依托,打通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流程监管链条,加强建筑垃圾转移监督管理,规范全市建筑垃圾处理活动,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向智能化、规范化、精细化转型。
1.2. 平台建设
1.2.1. 信息登记
建筑垃圾管理平台可对建筑工地、消纳场、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全流程信息登记管理。平台通过打通市住建、交通等部门基础数据,自动归集工地源头信息、消纳场容量数据、运输企业资质以及车辆实时定位,依托空间信息可视化系统,动态监测工地与消纳场分布热力变化,同步追踪车辆运输轨迹及企业运力调度状态。同时,平台可集成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与电子审批流程,重点环节操作日志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溯,并建立工地证件状态、违规行为清单与运输准入权限实时联动规则,形成从排放申报到末端消纳的联动管理与闭环管控。
1.2.2. 证照管理
建筑垃圾管理平台可对全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涵盖排放、运输、消纳)进行全流程管理。平台支持企业上传证照照片,并由各区环卫主管部门在线审核确认,提升审批效率。系统内公示已核准的排放、运输、消纳单位信息,支持分类查询与统计分析。同时,平台具备智能提醒功能,可对即将到期的企业发起自动预警提醒,确保企业及时续办核准证件,避免因证件失效导致违规运营,有效缓解渣土管理领域长期存在审批周期长、企业信息不透明、证件失效监管滞后等问题。
1.2.3. 电子联单管理
为强化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平台提供电子联单管理功能,实现排放单位、运输单位、消纳单位信息信息填写与运行电子转移联单录入。具体流程包括:排放单位创建电子联单,详细填写建筑垃圾种类、数量等信息;运输单位确认联单内容并补充运输信息;消纳单位对垃圾来源、运输过程及最终处置情况进行核验,并完成闭环确认。系统可自动匹配运输车辆与消纳单位,确保所有建筑垃圾流转可追溯;若发现未登记车辆或未备案消纳场,系统将实时预警,并通知相关单位在正式运输、处理前完成核准手续,从源头防范非法倾倒等违法行为。
1.2.4. 定位与动态监管
平台结合电子围栏与车辆GPS定位,实现对建筑垃圾运输全过程的精准监管。通过电子围栏技术,将工地、消纳场及运输路线纳入数字化管理,确保建筑垃圾运输按规划线路运行。结合车载智能监控终端,基于GPS和北斗卫星定位技术,实时采集车辆行驶轨迹、运行速度、装载状态等关键数据,偏离指定运输路线、超速行驶、违规停靠等异常行为将触发自动报警,并将所有运输记录存档,形成完整的历史运输轨迹。平台具备运输车辆轨迹回溯和行程重放功能,确保管理部门能够精准掌握建筑垃圾的运输动态,为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1.3. 机制推动
为响应省住建厅工作要求,保障全市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上线运行成效,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关于推进珠海市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实现全过程联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环卫部门尽快熟悉使用平台并开展日常监管工作,按时做好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并正式推广启用电子联单制度,详细记录排放单位、排放地址、建筑垃圾类别及数量等信息,排放单位、运输单位和消纳单位须指定相关人员在各自负责的环节进行联单校对和确认。转移联单推行电子联单数字化管理,保障建筑垃圾转移各环节的数据留存。
1.4. 平台建设成效
自珠海市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正式投运以来,已实现全域监管数据中枢功能,累计全量接入工程项目3102项,归集合规运输企业70家、运输车辆719辆(实时轨迹追踪覆盖率100%)及处置场地37座的基础数据,通过构建“一企一档”“一车一码”管理体系,形成全域覆盖、动态更新的监管数据库。自2025年全面推行电子联单制度以来,平台累计签发电子联单57单,闭环执行率达100%,这也标志着“申报-运输-消纳”全流程电子联单监管体系实现常态化运行。
1.5. 平台未来提升方向
珠海市将持续深化建筑垃圾治理体系现代化,推动治理模式向全域感知、智能决策、协同共治方向突破升级。以AI、物联网技术为核心引擎,构建市域建筑垃圾管理全量画像与大湾区联动处置的动态闭环管控体系,形成“科技溯源+空间治理+信用约束”的立体化监管格局。通过全要素数字化重构、全流程智能化再造、全领域协同化共治,加速实现建筑垃圾管理由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由经验决策向数据驱动的根本性转变,为超大城市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提供可复制的智慧化转型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