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2025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5〕23号)。由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26)(以下简称“全国智标委”)提交的三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国家标准项目正式获批立项。
序号 | 计划号 | 项目名称 | 标准性质 | 制修订 |
214 | 20251089-T-333 |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第1部分:术语和符号 | GB/T | 制定 |
210 | 20251085-T-333 |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第7部分:数据要求 | GB/T | 制定 |
217 | 20251092-T-333 |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第6部分:监测部件和事件 | GB/T | 制定 |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第1部分:术语和符号》拟规定平台的基础通用、运行监测、指挥协调、公众服务、综合评价术语和运行监测、指挥协调、公众服务、综合评价符号等内容,旨在规范和定义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术语和符号,为各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标准和通用化的语义结构、规范化的图形符号表达,为各标准间的衔接和各专业领域的统一奠定基础。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第6部分:监测部件和事件》拟规定监测部件和事件的分类、代码及数据要求,以及监测部件和事件类型扩展规则等内容,旨在规范城市运行监测过程中需要实时监测的对象和需要及时处理并消除隐患的事件,科学指导各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第7部分:数据要求》拟规定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的总体要求,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数据的内容和数据项等,旨在明确国家、省、市三级城市运管服平台各类数据资源的数据标识项、数据架构、内容标准、数据分级和数据定义等内容,使各地能够通过建设城市运管服平台更好地汇聚和应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数据资源,为指导各地按照标准要求加快现有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向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升级提供基本遵循。
为加快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有关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印发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指导推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系列标准制定工作,上述三项国家标准是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后续,全国智标委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聚焦政策指导和行业发展需求,协同有关单位开展好三项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加快推进标准征求意见和审查报批,助力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风险防控水平,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